融资租赁新风向
腾博国际成立于2005年,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卓越时代广场3808室。2015年公司成立10周年之际,为了更好的服务新老客户,我司在前海成立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前海万科企业公馆25栋B区2楼。欢迎新老客户莅临。联系人 刘小姐 13760117320
我司是国内第一家提供上海自贸区与深圳前海特区互联网金融服务、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和商业保理注册及运营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经过10年兢兢业业地地不懈努力为投资深圳前海及上海自贸区的国内外企业、机构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专业咨询服务以及专业的财务税务服务。与此同时,我们还结合投资企业在特区发展、规划的重点和特点,配合客户对接适合企业需要的产业发展要素和资源,为企业在特区谋求更好的发展前景和空间。办事效率快,如不成功,全额退款,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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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管局发布的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对外借款,应根据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上年度经审计的报表,计算出上年度末风险资产总额(A),再计算净资产的10倍(B),然后将(B-A)作为新年度期间该公司可新借外债的余额的最高限额。借用外债形成的资产全部计算为风险资产。
据相关人士透露,在计算新年度可新借外债余额的最高限额时,未来或将由净资产的10倍大幅压缩,或者规定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内保外贷模式融的外资禁止用于售后回租业务。
通常来说,融资租赁公司借入外债的模式主要有几种:一是融资租赁公司直接向境外关联公司或母公司举借外债,通常此类公司在境外有实体经济背景,且境外境内均有从事制造业的实体公司;二是境内公司在境外设立经营平台公司,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或通过发债筹集资金后再贷给境内公司。
但是前两者的门槛相对较高,毕竟在境外有关联公司或者母公司,而且二者都有实业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比较少,而在境外上市或者发债也并不容易。因此,近来更多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境内银行对中资企业的授信,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举借外债提供人民币或外币的对外担保,也就是所谓的“内保外贷”。具体来说,境外金融机构以境内银行开出的融资性保函为担保条件,向境内注册的外资租赁公司发放外债贷款,租赁公司再与境内用款客户办理租赁融资/售后回租业务。这一模式的市场机会在于借用外资租赁公司的外债额度,从境外融资为境内用款客户获得低成本资金。
这种模式从去年以来颇受欢迎,一直以来,由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危机后一直保持了相对较低的利率水平,而国内的信贷政策则一直相对较紧,因此就给国内外的资金套利提供了空间。从实践操作层面上看,由于人民币的对外担保不纳入担保余额指标控制,加上存在对境内企业的授信,境内银行通常愿意开具保函。而随着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权下放,成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变得更加容易,各地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因此,也就提供了更多的海外借债平台。